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和農藥標準統稱農藥“三證”。三者會集中出現在農藥產品標簽上,并在農藥登記、生產與銷售中扮演著不同角色,各自獨立又相輔相成。 隨著修訂后《農藥管理條例》的實施,一些省份已經陸續開展農藥生產許可工作,核發了一些企業的農藥生產許可證。新的法律法規背景下,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和農藥標準相互之間有怎樣的區別和聯系及扮演什么角色呢? 首先,對比一下農藥登記證與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區別(見表1)。 表1 農藥登記證與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區別
其次,新法規體系下,三者在農藥登記和生產中有哪些內在聯系? (1)申請農藥登記,是否必須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 除新農藥研制者,可以先申請農藥登記證外,其他無生產許可證的境內企業,不受理、批準其農藥產品登記。境外企業向中國出口的農藥可以不提供農藥生產許可證號,但應當提供其境內生產地,以及在中國設立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2)沒有農藥登記證,是否可以生產農藥? 擁有相應農藥登記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且具有相應生產能力的農藥企業,加工、分裝農藥。 (3)沒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登記證是否可以延續?
已批準登記的產品,在2019年8月1日前可申請登記延續,2019年8月1日后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將注銷其所有農藥登記證。
(4)申請農藥登記的產品與農藥生產許可證的生產范圍有什么關系? 農藥生產許可證的生產范圍標注規定:① 原藥(母藥)品種;② 制劑劑型,同時區分化學農藥與非化學農藥。即如某農藥企業的農藥生產許可證中有A劑型,則可以申請A劑型下的任一農藥登記。 (5)農藥標準扮演的主要角色是什么? 農藥標準是判定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據;同時,其也是保證登記時的樣品、試驗過程中的樣品、出廠的商品(產品)、市場抽檢的產品等多方面一致的法律依據。如這幾個環節能保證高度一致且互相印證和吻合,必將對凈化農藥市場有著重大意義。 |
|聲明:內容來自農學專業學生供稿,僅作為種植技術推廣普及,如有誤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感謝合作。|種地網|手機版|茶葉知識|肥料價格|農藥價格| 耕種幫種植網 ( 桂ICP備14001967號 )
GMT+8, 2024-7-22 01:23 , Processed in 0.615089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